招标详情
南充市司法局2025年机关食堂生活物资定点供应采购项目流标及延期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南充市司法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机关食堂生活物资定点供应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ncssfj2025zck-006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流标及延期情况:采购项目原定于2025年4月30日上午10:00开标,由于参评供应商不足三家,故作流标处理。现将采购项目延期,具体日期如下:
(一)磋商文件获取
2025年4月30日至5月13日9:00—12:00、13: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充市司法局226室
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2)加盖单位鲜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3)加盖单位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5月16日上午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充市顺庆区北湖巷89号南充市司法局226室,
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不接受纸质邮件和电子邮件)
(三)响应文件开启(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时间:2025年5月16日10:00时
地点:南充市司法局四楼会议室
六、价格标的
(一)供应商报价按分类产品统一报出投标结算比例(结算比例=下浮后的单价/市场价格 X100%);结算比例超过95%作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按月实际供货量据实结算。
(二)市场单价根据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布的“南充市“南充市主要商品价格监测”中当月食品价格数据为基础价格,如监测数据无该食品价格,则按照城区大型超市和市场均价为基础价格,并按最终报价比例进行结算。
七、供应商要求
(一)合格供应商的范围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猪肉生产厂商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和大米、面粉、菜油生产厂商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7.2、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争性磋商。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供应商应为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八、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九、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熊先生 电话:19982826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