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索 引 号: | D20--2025-1209 | 分 类: | 教育信息 | ||
责任部门: | 市教体局 | 发文日期: | 2025-04-27 15:55:28 | ||
标 题: | 关于印发《井冈山市2025年春季学期-2027年秋季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项目中标企业食材价格议价核定方案》的通知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有效性: | 有效 | 浏览: | 文件编号: | 井教体字〔2025〕37号 |
各营养改善计划学校、中标配送企业:
为保障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在确保食材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降低采购成本,合理控制食材采购成本,现将《井冈山市2025年春季学期-2027年秋季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项目中标企业食材价格议价核定方案》印发给你们。
井冈山市教育体育局
2025年4月27日
井冈山市2025年春季学期-2027年秋季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项目中标企业食材价格议价核定方案
为保障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在确保食材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降低采购成本,合理控制食材采购成本,特制定本议价核定方案。
一、核定机构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经教体局班子会研究同意成立议价核定专班,对食材价格进行实地核查:
组长:肖建勇
副组长:汤昌华(局营养办)、张晓强(局党政办)
成员:欧阳志勇(局营养办)、林祖鸿(局党政办)、
项目学校行政后勤代表1名(随机制定)、项目学校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成员代表:1人(随机制定)
二、核定方市场调研时:市市监局或农业农村局代表参加
1. 企业每月25日前提交食材价格清单,并详细说明定价依据:省发改委价格监测表或放心超市、老蔡超市、华联超市当月连续三天价格平均值。市联合核查组每月28日前进行核查,29日前将核查结论反馈企业。
2. 核查结论:同意企业提供的食材价格,则企业按申报价格进行配送;不同意企业提供的食材价格,则企业按核查结论重新定价再次提交,市教体局组成核查组再次核查认定食材价格,第二次市核查认定价格为最终认定食材价格。
3.原则上每月进行一次食材价格核查报价。及时分析食材价格的季节性和周期性波动规律,如遇食材价格波动较大,企业或市教体局可提出临时价格核查核定机制确定食材价格。
4.严格按照合同和标书的标准进行价格核定。
三、监督与评估
1. 定期对食材价格进行市场监测,对比议价后的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差异。
2. 对配送站的食材质量和服务进行满意度调查,作为后续价格议价的参考因素。
四、其他
在达成最终共识后,配送站必须按照核定原则要求,做好食材价格核定工作,确保食材质量与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