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产品类别:】 【发布时间:2025-04-22】
2025年副食品采购招标公告
(2025-JLZLAF-W1009)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2025年副食品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5-JLZLAF-W1009
三、项目概况
(一)分包情况
副食品采购项目共分3包:第一包——蔬菜水果禽蛋豆制品类,第二包——肉食水产类,第三包——调料牛奶商品类。每个投标供应商可以同时投多个包次,兼投不兼中。投标供应商在多个包次中被推荐为预中标供应商的,可自由选择1个包次为预中标的包次,其他包次同时作废,相应包次其余投标供应商按照评审排序依次递补。
(二)项目预算
第一包1200万元,第二包2500万元,第三包2200万元。
(三)合同期限
供货合同期限不超过2年,每年签订1次,期限为12个月。每季度组织履约考评,第1年前3季度考评优秀、满意度均达到85%以上的供应商,可续签1次合同;合同期内累计2次考评满意度低于70%的供应商,终止供货合同。
(四)供应标准
具体规格和质量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五)中标供应商数量
本项目每包确定3家预中标供应商,其中,第一预中标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第二、第三预中标供应商为备用供应商。
(六)供应地点
天津市,河北省唐山市,其他指定的地点。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预警名单处罚期限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1-3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1-3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九)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具备有效的《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
(十)在天津具备承担副食品供应所需要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食品加工场地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5年4月22日至4月28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
(二)报名地点:天津市。
(三)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具有有效的《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
8.纳税完税证明资料: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
9.社会保障金缴费证明资料: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
10.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食品加工场地等证明材料,面积要求不低于100平方米,经营产品及仓储条件必须与所投标项目相一致(第二包需具备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冷藏库)。其中:自有场所提供产权证,租赁场所提供租赁合同、产权证明文件和支付租金流水(租赁合同签订日期和银行流水支付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前,租金流水至少为1个月,且目前仍在合同执行期)。
(四)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次+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审核通过的信息;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报名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3864430094@qq.com。投标供应商需将纸质报名文件在开标前邮寄至发售地点,以文件收到时间为准。
2.线下报名。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
特别说明:以上资料仅作为报名使用,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所有报名商家必须以实际递交合格报名资料的时间为准,如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采购机构将不予受理。报名成功后,我部将组织现地考察,考察合格后发放招标文件。考察中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材料存在不真实现象,我部有权立即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考察合格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
六、现地考察
(一)现地考察时间:2025年4月25日至4月29日。
(二)现场考察内容:重点对投标供应商的经营实体、人员场地、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等情况进行实地查看,综合评定投标供应商情况。不同意现场考察,或者现场考察不合格的供应商,视为不合格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因特殊情况无法现场考察时,由投标供应商提供视频、图片等资料。
七、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5年4月30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
(二)申领地点:天津市。
(三)申领方式
1.线下发售。经审查合格的投标供应商赴现场领取招标文件。
2.网上发售。经审查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可申请网上领取招标文件,由采购机构向投标供应商指定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
(五)招标文件售价:免费领取。
八、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招标评审于5月21日至23日分3天组织,每天7:00—7:30由采购机构电话通知投标供应商当日评审的包次。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5年5月21日至23日,每日10: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5月21日至23日,每日10:30。
(三)投标地点:天津市。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九、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5年5月21日至23日,每日10:30。
(二)开标地点:天津市。
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部门:陈先生 18822181820
需求部门:孙先生 18526313639
财务部门:张先生 02284661273
地 址:天津市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522579880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