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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于城镇人民政府2025年4月政府采购意向

招标详情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海盐县于城镇人民政府2025年4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采购单位 海盐县于城镇人民政府
采购项目名称 于城镇政府食堂第三方餐饮运营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 1200000.00
是否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中小企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预计采购时间 2025年05月
采购需求概况

标的名称:于城镇政府食堂第三方餐饮运营服务项目
数量/单位:项
预算金额(元):1200000.00

采购目录:C22040000餐饮服务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食堂面积约400平方米,设售菜窗口2个,大厅就餐座位180个,包厢2个。为使本单位食堂餐饮服务工作实现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高食堂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更好地为机关工作和职工生活服务。做好食堂规范化管理、健康食堂建设、设施设备维护、安全管理和卫生保洁工作;做好每日的成本核算工作,保证食堂收支基本平衡;做好物品的管理,每月进行库存物品的盘存,避免原材料过期、变质。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按照要求实现成品菜肴留样,成品菜肴实行48小时留样制度,菜肴品种要求搭配科学、经济实惠、花色多样、变换及时,数量必须按照当日所需标准执行。所有工作间应保持清洁卫生,厨房用具餐具应及时清洗、消毒,严格做到生熟分开。每日坚整个食堂场所进行清扫、保洁,垃圾、杂物用袋装收集,按照垃圾分类标准进行处置。;从事餐饮服务的所有人员须持有健康合格证上岗,定期复查,须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帽(售菜人员、备餐人员、冷拼人员还须配备清洁的手套、口罩),每个工种服装样式需统一。早餐工作时间不少于4人,中餐工作时间不少于7人,晚餐工作时间不少于3人,周末根据实际需求安排工作人员,重要岗位人员必须保持稳定。以热心、爱心、专心、贴心的服务,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专业服务保障,确保食堂正常运作。; 负责食堂安全,应定期组织消防检查、演练等相关工作,确保食堂安全运营。重点做好以下几点:定期检查食堂内的所有消防设备,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同时,检查燃气、电力和热源等安全设施是否安全可靠。避免在食堂内堆放易燃物品,保持通道畅通。使用明火时,务必小心谨慎,严格遵守烹饪规定。定期对食堂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年。


联系人 王云萍
联系电话 13456201169
备注 /

海盐县于城镇人民政府

2025年04月22日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