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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台江区新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学检验外送服务项目(二次)

招标详情

福州市台江区新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学检验外送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福州市台江区新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福州市台江区新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学检验外送服务项目(二次)(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鑫顺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福州市台江区新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学检验外送服务项目(二次)。

2.采购人:福州市台江区新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项目编号:鑫顺源招[2025]009-1号。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允许进口

采购包预算

采购包最高限价

所属行业

磋商保证金

1

福州市台江区新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学检验外送服务(二次)

1项

200,000

200,000

2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0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2)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3)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4)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本项目采购包1)。

(5)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采购包1)。

(6)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本项目采购包1)。

(7)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采购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供应商可自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报价无效。②查询结果的审查:A.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 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B.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C.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D.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其他资格条件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提供在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

资格承诺函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首次响应文件格式”)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7.供应商报名期限:2025年04月15日起至2025年04月21日止,北京时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17: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7.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前往福建鑫顺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报名。未报名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收。

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8.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5年04月15日起至2025年04月21日止,北京时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17: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8.2获取地点及方式:

(1)现场报名方式:前往福建鑫顺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世纪城3号楼地面1层103室)现场填写报名表。

(2)邮件报名方式: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告提供的支付方式上,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填写完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本项目报名表(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扫描件发送至我司邮箱fjxsygc@126.com。

9.采购文件售价:200元。

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5日09:3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福州市晋安区世纪城3号楼地面1层103室 。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1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1.磋商时间及地点:2025年04月25日09:30(北京时间);福州市晋安区世纪城3号楼地面1层103室。

12.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3、采购人:福州市台江区新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国货西路402号

邮编:350004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591-83266070

14、代理机构:福建鑫顺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世纪城3号楼地面1层103室

邮编: 350011

联系人: 颜娟、赵诗玥

联系电话: 0591-83706223

15、采购信息发布媒介

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easy-prt.com/home;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cebpubservice.cn/

附1:购买采购文件、提交磋商保证金、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福建鑫顺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银行账号:80201300003779

特别提示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福建鑫顺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2、请供应商务必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注明“鑫顺源招[2025]009-1号采购包(填写所投采购包号)磋商保证金”,以便核对,若由于未备注可以清晰识别的项目及所投合同包号等供应商产生的原因导致保证金无法对应所造成的一切结果,福建鑫顺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报名登记表.xlsx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