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学生校内午餐饮食健康,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校外供餐管理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2】27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4】39号)、《东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的通知》(东教【2024】1号)和关于印发《东莞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膳食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东教财统后勤函【2024】12 号)等文件精神,我校计划引入有相应资质的、有较强服务能力的服务机构开展校内午餐工作,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校内午餐机构信息,相关事项如下:
PART 01
一、校内午餐午休服务时间、地点、对象及内容
(一)时间:正常上课日中午11:30-14:00。
(二)地点:东方小学校内(虎门镇东下四巷39号)。
(三)对象:东方小学在读且有在校午餐需要的学生。
(四)内容:午餐服务。
(五)合同期:一年。
PART 02
二、校内午餐午休服务机构资质
(一)能提供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二)有合法的名称、住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代表。
(三)机构经营范围应符合校内午餐服务的要求。
(四)应取得配餐资质;具有相关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主体业态及经营项目中具备学校集体热食用餐配送单位资质要求、工商营业执照等,且相关证照在有效期内。
(五)具有中央厨房资质,送餐路程时间不超过30分钟。
(六)购买公众责任险1000万(含)以上。
(七)具有学校校外配餐的经验。
(八)配餐公司必须提供配送服务方案,质量保证方案,安全保障措施方案。
PART 03
三、提交资料相关事项
(一)时间、地点
请于2025年1月1日前将相关证件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到邮箱:654151411@qq.com,也可将纸质材料交到东方小学保安室。
(二)相关材料
1. 《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 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 机构或公司的简介及项目方案等资料。
PART 04
四、校外配餐机构遴选流程
(一)2025年1月2日前家长代表、学校行政和教师代表在校外配餐机构提交资料中选取符合资质的三间机构(如不足3间符合资质机构递交,将通过邀约方式补齐3间);
(二)2025年1月3日家长代表、学校行政和教师代表到选定的校外配餐机构实地考察及校外配餐机构派代表到学校介绍;
(三)2025年1月3日考察完后,家长代表、学校行政和教师代表投票决定校外配餐机构;
(四)2025年1月10日公示入选校外配餐机构。
特此公告!
联系人:袁超
联系电话:13642975111
东莞市虎门镇东方小学